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半在外欠债,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但双方还没离婚,这债务要双方承担吗?
属于个人债务,无需配偶偿还。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你所描述,如果没有其它证据的话,你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支持邹兵律师的回复。
第二个回复有点教条主义了。
要证明不是用于家庭。我是益阳市的,如果不清楚可以随时打手机免费咨询联系!
证明是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