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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艳超律师:您好!我在2015年12月20日晚,与同工地上工作的人,因为工作上问题而发生打架事件
蒋艳超律师:您好!我在2015年12月20日晚,与同工地上工作的人,因为工作上问题而发生打架事件 蒋艳超律师:您好!我在2015年12月20日晚,与同工地上工作的人,因为工作上问题而发生打架事件。对方先动手的,我是在被掐住脖子不能呼吸的情况下自卫的。因为平安夜前后,我当时刚吃完苹果,水果刀在回袋子装着。自卫时随手拿出来给对方造成伤害。我清醒后很后悔,极积拿钱给对方治疗。后又主动配合派出所民警调查。对方出院后,对方做了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我又亲自上门看望、赔罪。对方提二十万元赔偿。要胁我不答应就告到我坐牢。请问对方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我要怎样做才能合理合法的解决这个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
提问时间:2016-02-29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