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5月结束一场财产析分的民事官司,我方于7月被判决给予对方100万人民币,并从九月起支付
1、你可以按照法院判决书确认的事项及标准进行支付。对方无理要求,可以予以拒绝。
2、若对方拒绝接受款项,可以将款项交付到法院代管款账户。交付后,代表着你已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以后对你没有影响。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需帮助,可来电。
按判决书支付,不会接受对方要求,你只需要按照判决把钱打给对方
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办
及时和执行法官沟通,你方只要依判决付款和付息就行了,可将钱付至法院。
不会的!按法律文书执行的!他不接受与你无关!
按法律文书执行
可以坚持按照判决书处理。
自行按法院的两倍基准利率计算利息,然后本金利息支付至法院账户。
你好,具体要看判决书是怎么约定的。有没有对方账户,有的话直接打进去或者支付给法院。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跟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