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车祸后我该主张哪些赔偿
车祸后我该主张哪些赔偿 我于上个月17日在京沪高速莱芜段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超载付事故全部责任,我在事故中肋骨骨折两根,左锁骨粉碎性骨折,并且打了钢板,而且我当时开得别克新君越也撞报废了,因为对方没有钱赔偿,已经在当地起诉,并请了当地一个律师,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地的法律很多和北京不一样,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想问的问题是:
1.我打过法制进行时的法律热线,接电话的律师说,我个人车里的购置税和上保险的钱也是应该在赔偿范围内的,可是莱芜的律师说,她打了十几年交通案子,当地的法院从来就支持赔付保险钱和购置税钱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主张我的权利?
2.个人赔偿中是否有交通费?交通费都包括哪些?
3.我是女性,现在因为锁骨手术留下十多厘米的伤疤,很影响我夏天穿衣服,我能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吗?我能要求对方出院给我做美容或是整形去伤疤吗?
4.我在当地莱芜起诉的,是必须在莱芜做伤残鉴定吗?在北京做不可以吗?肋骨骨折2根,锁骨粉碎性骨折并打钢板,可以评定几级伤残。
5.当地律师说车和人的赔偿是分开的两个案子去办理的,我还要主张或是注意哪些呢?
6.一般车辆赔偿的案子从立案到开庭到结束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呢?
谢谢了,可能问题有点多,不好意思。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200110(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1-09-22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