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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六月份跟两个人一块合租房子,当时租房子是几个人就几千,我们三个人一共三千

我去年六月份跟两个人一块合租房子,当时租房子是几个人就几千,我们三个人一共三千 我去年六月份跟两个人一块合租房子,当时租房子是几个人就几千,我们三个人一共三千,但是给钱的时候就给了两千说两个人住的,现在不住了,那个家里有东西坏了,但是已经给了六百了,房东已经算完了,房东的女儿要求我们再给两千,我想知道如果不给他钱的话通过法律手段我们会有什么后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6-02-29 16:1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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