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今年43岁,妻子39岁,有一个10岁的女儿,两人由于感情不合
你好,双方都有可能,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如需要进一步帮助,请来电咨询。
你好,依据法律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看双方的条件,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进行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参考孩子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权,须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综合判定。
你好,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遵循孩子本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