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一个老板打工,没有签合同,还没有发过工资,也没有打卡,没有登记表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只能不断管他去要了,没有任何手续,走司法程序很困难的
那你乘现在开始想办法固定证据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