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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我逆行自行车,对方电动车正常行驶。

我逆行自行车,对方电动车正常行驶。 对方退休了,目前职业是钟点工,无劳动合同。
交警处置的是我全责,并且当时模模糊糊就签字了。

对方有糖尿病,左小臂骨骨折,现在已出院了。已付8000元医疗费,对方现在起诉我要求我赔偿剩余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现在已经有传票了,这个会怎么处理呢?如果赔偿费用需要包含哪些?误工费是否需要对方提供劳动合同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szz(安徽-马鞍山)
提问时间:2016-02-29 10: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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