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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你好,我是湖北的一个驾驶员,27号我行驶在贵毕路,一辆摩托车从右边超车发生了挂擦
杨律师你好,我是湖北的一个驾驶员,27号我行驶在贵毕路,一辆摩托车从右边超车发生了挂擦 杨律师你好,我是湖北的一个驾驶员,27号我行驶在贵毕路,一辆摩托车从右边超车发生了挂擦,造成一人受轻伤,28号中午伤者出院后达成一致协议,我一次性补偿他4600元,可到了事故中队,警察告诉我们过了筒易事故处理时限二十四小时。不能处理了,要走程序,请问杨律师,中队的做法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黔西南)
提问时间:2016-02-29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