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大四应届毕业生,之前三方签订了一个公司,现在不想去了,当初公司在三方上加写了违约金两千
您好!你与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属于有效民事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您现在违约,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是实际情况来看,违约的学生不少,公司也不会真的为了两千元与学生打官司。建议您真诚向公司道歉,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