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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时实际面积与投影面积有出入时,应该以那个面积计算农民所得?

征地时实际面积与投影面积有出入时,应该以那个面积计算农民所得? 我村在成渝高铁征地中,因为实际丈量面积与投影面积有一定出入,投影面积比实际面积少,于是乡上给每家的土地都按每亩折合6分计算土地补偿费,而在农民购买社保时,我们都要按原本每个村名所平均分得的1.1亩土地才能够买一个人的保险。我家被征用了2.4亩土地,按理说人均1.1亩,购买两个人的保险是足够的,但折算以后,我家只有1.44亩了,远远不够两个人的保险。如果要想把父母的保险都买了我就得多给2万多才能买得到,何况,在计算土地补偿费时,我还得少拿到一两万的补偿费。这就是近4万的差距。并且,从土地下户以来,不管是农业税还是公粮等等,从来都是按实际面积计算的呀!这时怎么就不行了?请问他们这样计算合法吗?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哪些利益是我们应得的合法利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心之语(四川)
提问时间:2011-09-21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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