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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从单位申请借款自己却未领

从单位申请借款自己却未领 今天单位发一个通知,告诉我曾经在2008年某月借几千元,一直未还。
因此今天我去财务查了下,当时借款申请确实是我提交的(当时领导计划带着我一起出差),但刚好赶上部门调整,出差计划取消,这个钱也没有用,也没有从财务拿,以后也就没有再关注这个事情。
但今天查询的票据发现当时公司财务上在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已经将钱给予我部门,从财务上查到领钱是我部门的综合员(有其本人签字)
因为我确认我没有拿这个钱,但综合员说已经给了我。但没有任何签字手续。

现在综合员说钱给了我,但为什么没有让我签字呢?
是因为我申请的,因此他从财务拿到钱,并给我钱,不需要签字
如果他申请的,我要借钱,给我钱就需要签字,这个说法成立吗?


这个钱是谁领的谁还上?还是我申请,不管谁领都是我还?

谢谢给与帮助的律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ruela……(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1-09-21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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