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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纠纷,这句话如何理解,三十个工作日内不办理迁出手续就算违约还是一百四十五日不欠出才算违约?

户口纠纷,这句话如何理解,三十个工作日内不办理迁出手续就算违约还是一百四十五日不欠出才算违约? 甲方承诺于签订本合同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若有)的迁出手续。若甲方未按时申请办理原有户口(若有)迁出手续,或在签订本合同后一百四十五日内原有户口(若有)未能迁出,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按照该房地产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直至原有户口(若有)迁出时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j8810……(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6-02-2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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