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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位下岗工人,在宣汉开了一家小小的火锅店,今年正月初二我在店里请亲戚们吃饭

你好,我是一位下岗工人,在宣汉开了一家小小的火锅店,今年正月初二我在店里请亲戚们吃饭 你好,我是一位下岗工人,在宣汉开了一家小小的火锅店,今年正月初二我在店里请亲戚们吃饭,不料小偷钻进店里,偷走了我两位亲戚的包包,里面现金1万5左右,第二天,小偷又被我们抓住了,并送往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过审问后,小偷对作案事实全部交待了,公安机关还出文破获了一起盗窃案,然而没有过好久,小偷又被放出来了,请问我们老百姓怎么才能审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16-02-27 22: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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