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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安置

征地安置 你好律师。我是江津区的农村人,现在因为建钢铁厂家里房子和土地都要被征用。赔偿是按江津府发2008年56号文件赔偿,现在是2011年。而政府给我们的补偿只有25000的安置费和6000元一亩的青苗费,安置房30平米1人。其他就什么都没有了。算下来一个人得到手的钱就只有4万左右,还要扣养老保险。我想咨询一下在土地上我们是不是还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政府给我们的补偿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敬佩敬佩(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1-09-20 22:0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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