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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之前我母亲为了做生意向别人借了30万元,后来由于市场不景气,亏了

您好,之前我母亲为了做生意向别人借了30万元,后来由于市场不景气,亏了 您好,之前我母亲为了做生意向别人借了30万元,后来由于市场不景气,亏了。当时她打借条和借钱我都不在场,也不知情。我看到了借条收据的日期2015年元月,然后上面注明了四分的利息,是按月交息,也就是每月要还息12000元,由于亏损无法按时缴纳利息,所以追债人天天来讨债,我妈为了暂时躲避债务,就经常出差。追债人就过来找我们讨要,我妈名下有价值2百多万的房产,就决定拿出其中一套出来抵债,我们当时也同意,追债人就趁机让弟和弟媳及我在借款上签字,说是以后房子用来抵债,房子都过户到你们名下,我们不承认抵债怎么办。弟及弟媳和我都不太懂法律,我妈说签字没事也就签了,也就是说借条上弟和弟媳及我都是后来补签上去的,仔细看可以看出签字不规范,只是没注明日期,追债人还要我们分别盖了手印及填写了身份证号码。没想到这是追债人为了要我们也一起还债给法院提供证据的一个手段,追债人于2015年底提交诉讼将我妈,弟,弟媳和我告上了法庭,我们因为签了字,都沦为了欠债人,此时我银行资金也被冻结,我该怎么找证据只是因为抵债房子而签的字,我冻结的资金能否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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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6-02-26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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