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与女朋友同居了两年后现在提出了分手,女方实际年龄19周岁,但是因特殊原因身份证上现在都未满16周岁

与女朋友同居了两年后现在提出了分手,女方实际年龄19周岁,但是因特殊原因身份证上现在都未满16周岁 与女朋友同居了两年后现在提出了分手,女方实际年龄19周岁,但是因特殊原因身份证上现在都未满16周岁,而且同居后经医院鉴定女方可能无生育能力,但同居第一年中有过一次流产,原因是女方身体问题,现双方同意分手,女方提出要求男方承担治疗不孕的一切费用,我想请问女方提出的要求合法吗?男方要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云南-昭通)
提问时间:2016-02-26 12:0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