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湖北的,女方四川的,在东莞可以办离婚吗?
你好,通常不可以
你好!协商一致需要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会户籍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