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生意不好,不想继续履行房屋合同
生意不好,不想继续履行房屋合同 我在去年11月份和房东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合同,但由于地点太偏僻,生意非常的不好,因为今年11月末就该交下一年的房租了,所以前几天和房东通了电话,说不想在继续租下去了,但房东说让我在9月的20号把房子到给他,但是我还有好多东西没有处理,可是房东又说如果我不搬出去,就去法院告我,让我赔违约金2万元,请问我能否等到11月份搬出去,是否要付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xZ8448(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1-09-20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