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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板借给别人钱,当时借据是我打印的,有些地方是我填写的,然后他们双方签了名

我老板借给别人钱,当时借据是我打印的,有些地方是我填写的,然后他们双方签了名 我老板借给别人钱,当时借据是我打印的,有些地方是我填写的,然后他们双方签了名,借款人按了手印,因为之前那人也借过我老板钱,都按时还了,所以借据借款人签完之后我也没仔细看就收起来了,现在他没钱还了,我们准备去起诉他,发现他的签名应该是当时笔快没墨水了,写的字肯本看不清,借款人的地方只能看到手印,现在老板说这是我的失误,这笔钱要不回来的话要我赔偿这笔钱,请问这种情况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02-26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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