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请问以下婚前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是否完善?
请问以下婚前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是否完善? 婚前协议书
甲方(女): 身份证号码: 乙方(男): 身份证号码:
经协议人尊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现达成婚前协议如下:
1. 现婚前购买一套普通住房,位于江苏省苏州市XX区XXXXX栋XX室(以下称该房),由双方共同出资付首付,甲方出资1/3, 乙方出资2/3,由于需用公积金贷款,合同只可以写一个人的姓名(乙方),双方约定婚后房产证加上甲方姓名,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如双方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导至无法结成为夫妻关系,则由乙方支付甲方该房市场价值首付1/3人民币,限期为恋爱关系终止后1个月,超过期限则按未支付金额每天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3. 此书为签订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日期: 日期:
甲方: XXX (手印) 乙方: XXX (手印)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ragra……(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9-20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