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经人介绍与他认识恋爱,已定婚期,照过婚纱照,因婚期日子不好分手男方向女方索要一半照像钱
1.照相、衣服、项链如果是男方出的钱,未缔结婚姻的,应当退还男方,但是可以扣除女方为准备婚礼支出的必要费用。2.取环产生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已经退还就不必再要了
你好,协商解决,对方如果是赠与,就不可以主张不还
协商处理。。。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