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厂房租赁期间,厂房被承租方严重损坏,合同中有其它约定的,由谁负责?
厂房租赁期间,厂房被承租方严重损坏,合同中有其它约定的,由谁负责? 厂房租赁协议中有约定“主体维修由房东负责”,但新建的钢结构厂房出租给承租方生产使用半年时间就发生厂房严重损坏,并非自然损坏,而是承租方经营中人为(或者是过失性)造成的破坏,而且导致厂房整体垮塌,夷为平地,这个厂房是我半辈子的心血和积蓄,眼睁睁就突然没有了,整个人都崩溃了,跪求各位尊敬的律师和法官大人,请问这种情况到底应是由谁负责?作为房东方又应该怎么维权?甚表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ephi……(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02-25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