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学生校园打架事件

学生校园打架事件 2008年我儿子在读初三,当时年龄15周岁,在教室里他们3个学生打了一个同学,对方家长报警,当时去医院检查验了伤情,医生诊断没什么大问题,当时用了一千多的医药费,派出所民警作出赔偿方法,其中一个打人的同学责任占了60%,我儿子占40%责任,对方家长不服派出所的方案,也没有起诉,事隔3年,2011年9月19日我们收到法院的传票,请问:过了这么多年,对方还能起诉吗?经过了解,对方又只起诉了我儿子。我们做家长的现在应该怎么做?现在我们又带小孩在外地读书,要怎么操作这件事情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z2327……(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9-20 00: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