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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什么是撤销赠与

什么是撤销赠与 我有一问题需要咨询:我二哥名下有一公有住房,产权是我已故父亲单位的,承租人是我二哥,同住人有其儿子.2006年我们家经过协商将此承租房的承租人名字变更到我名下,而且我大姐和大哥还有我老母亲在我已故父亲单位的相关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处签字确认过的,然后将我二哥及其儿子的户口迁至我母亲名下的另一处承租房中的,这件事是经过我二哥和其儿子同意的,户口也是我二哥自己去迁的(此房一直是我二哥和其儿子实际居住,我母亲从未居住过).我哥名下的承租房承租人名字变更到我名下这件事我们是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第三公证处公正过的.当时大家都无异议.最近也就是今年的9月16日我二哥的儿子将我诉至当地法院,诉我撤销赠与.我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变更房屋承租人就叫赠与吗?公正过的事情也能撤销吗?它不具有法律效力吗?恳请各位律师能帮帮我.急盼!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悠悠小花(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9-19 23: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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