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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后,女方求加生活费我不愿意

离婚后,女方求加生活费我不愿意 我离婚已有10年,小孩判给女方从10岁到20岁我每年给生活费3000,现在要女方求加生活费我不愿意,女方说要告我,双方都有配娥,请问我要是法庭上能胜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真诚(安徽-黄山)
提问时间:2011-09-19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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