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是否构成遗弃
是否构成遗弃 一同事妻子产下一婴儿,产后医生告知是一男婴。出生后孩子脸色有点不大正常,存在先天性腭裂、喉咙里没有喉结、心跳比一般孩子要快、下面没有阴茎、睾丸。后转院经专家确诊后病症为:先天性腭裂、先天性心脏性、隐睾、肺炎、黄疸肝炎,由于家长担心孩子将来即使存活会遭到歧视、在着难以负担高额的医疗费用,后来将孩子遗弃,放于马路边,希望好心人能收养、救治;后来被公安机关立案,孩子死于孤儿院中。孩子解剖后说是孩子时女孩,不是男孩。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应该怎么处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10606(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1-09-19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