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因开玩笑口角发生争执,没有点名道姓骂他,他以为是骂他,对方先动手拿砖打破己方头部,大腿根部被踹了一脚
因开玩笑口角发生争执,没有点名道姓骂他,他以为是骂他,对方先动手拿砖打破己方头部,大腿根部被踹了一脚 因开玩笑口角发生争执,没有点名道姓骂他,他以为是骂他,对方先动手拿砖打破己方头部,大腿根部被踹了一脚,被拉架的拦住己方,己方没有打到他,警察来后他却装受伤,都去了医院,他当晚就回来了,我方则治疗了一晚,且没有住院观察,不想搞大事情,毕竟一个村的,第二天早上就回来治疗了,去派出所报案就录了份口供,没有做司法鉴定,就当倒霉被狗咬了。听说对方第二天又去医院了,不知道什么原因,怕他故意说是冲突时引起的并发症,毕竟此人60多了,名声不好,怕他讹诈,我方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56321557(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16-02-24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