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一事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一事 由于本人在上班时间和班长,对未经通知说明和未经本人签字,直接罚款,我300元《公司奖金和罚款都是按照30元.40元.50元标准而且必须要通知当事人说明具体情况并要有当事人的签字同意》一事,发生争执时一时冲动损坏车间部分电池片,当晚在保安室人事部部长和一些领导.内保根据车间主管给的数据1733片电池片要求赔款51990元,第二天上午根据财务部门核算得出《含税31940.45不含税27299.56元》要我赔偿25000元,后经我调查发现损坏的电池片数根本就没1733片,晚上22点多在我要求下和公司人事部部长以及一些管理人员一起对放在车间已经过了24小时后的满满一纸箱电池碎片《公司是24时不停机生产》称重后计算出为1334片电池片,后经生产部部长和人事部部长等人确定为,B片543片,C片791片。第三天下午公司打电话按B片543片,C片791片计算去零,要求赔尝15000元,后发信息要求9月19号早上11点之前将15500元送过去.
我想知道我该怎么办,最坏能怎么处理,希望多多指导给点建议 现在了他说不送去就报警 我想知道如果报警的话 在没有现场和无法统计出具体损坏数目,那箱后来称的碎片,也是厂里员工清扫装的,到底是不是我的也是没法确定,按现在应该是不能当证物的是把?现在只有在场员工看到我摔坏了东西,其他的都没有了公司起诉我能不能成功? 谢谢!
致礼!
2011年9月19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angc……(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1-09-19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