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租房所产生的问题。
租房所产生的问题。 去年我女朋友向房东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进去之后不久她开始养狗。房东也只是过来说了几次。合同当时签的是一年,于去年10月份到期,后来和房东协商说,合同不签了,但是还想继续租,交金方式还是3个月一交,因为合同一签就是一年,而且途中不能转租等。所以也和房东协商好了。但是就在今年1月底的时候房东突然过来闹,说什么狗弄得木地板全花了又这又那的,意思是让我们终止租房,这个我们倒没问题.但是现在房东意思是由于养狗造成家里的损失需要在押金里扣除1500元,当时押金是2个月的房租共6400元。我想问问是否有方法可走法律途径要回全部押金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mmyc……(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16-02-24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