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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于2012年拖欠我工资2.5万,我与同年从客户处拿货款2万

公司于2012年拖欠我工资2.5万,我与同年从客户处拿货款2万 公司于2012年拖欠我工资2.5万,我与同年从客户处拿货款2万。期间公司用我的部分工资三千元工资抵过客户回款。我有公司发给我的电子对账单为证,但公司现在说要追究的职务侵占和挪用公款的责任,我属于犯罪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6-02-24 10:0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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