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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完购房全款后开发商要求再付每平300元的购房款怎么办?

付完购房全款后开发商要求再付每平300元的购房款怎么办? 我于2010年认购一住房(在建),认购书上成交价为156000元,已付清,现在开发商以材料涨价为由要求每平米再付300元(还未建成),请问怎么办?另:认购书上有一注明上写着:上述楼价如有偏差,出售方保留权利,以正式预售契约所列为准。请问这一注明会给我造成什么后果?起诉时能否判定无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laha……(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1-09-18 21: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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