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个男孩。今年已21岁,自幼父母离异,母亲已在外建立另外一个家庭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外,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一)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这两条规定是明确的,可以改。但对于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有人有解释为:随着子女长大,子女有权选择父母姓氏。但子女姓氏确定后,父母姓氏一般不得擅自更改子女的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