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2004年建的房子 现在政府用地征迁 说是 两违建筑
2004年建的房子 现在政府用地征迁 说是 两违建筑 2004年在自家的土地上建房子,到了2015年政府需要征迁开发项目,要强制拆除房子,拆迁指挥部一开始是按照《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每平方的补偿标准系3860元。然而过了十几天,拆迁指挥部却通知说我们房屋是简易的,每平方才补偿450元,多次将我们叫到指挥部强烈要求我们以每平方补偿450元的,我们当然不同意,还叫到派出所去恐吓,这样相差太大不公平协议而拒签。
过了几天后拆迁部并说房子是“两违”建筑。如果不签订协议,将拿不到钱。所以想问问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平民的百姓(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6-02-23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