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2014年4月借给朋友2.8万元,写有借条,前几天去要钱,对方使用暴力手段抢走了借条并且撕毁

2014年4月借给朋友2.8万元,写有借条,前几天去要钱,对方使用暴力手段抢走了借条并且撕毁 2014年4月借给朋友2.8万元,写有借条,前几天去要钱,对方使用暴力手段抢走了借条并且撕毁,撕毁后放马桶里冲走,我身上没什么伤,只有一些青紫,已经报案,但公安局说属于民事纠纷不于立案,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沈小姐?(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6-02-23 09:5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