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漏水,楼下住户受损
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