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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扣押物品该不该归还?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扣押物品该不该归还? 2008年11月,我回收了小偷的香烟,被公安机关抓去,说我嫌疑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叫我家里人拿一万元现金来,四千元办了取保候审,六千元被扣押,并开了一张公安机关扣押物品(文件)清单,给我。我被取保回家,2009年3月我被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并处罚金一万六千六百元。到今天为止,我服刑期已满,公安机关也没有给我个说法,请问一下,我被人民法院已经处理过,并罚金一万六千六百元。我现在可以要回我在公安机关被扣押的6000元现金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Kl5461(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1-09-18 08:4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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