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债务纠分的连带责任
债务纠分的连带责任 戴某老婆的姐姐和姐夫是做建筑工程的,需要一笔周转资金。
戴某本人的表姐夫卜某是做放高利贷的生意。
于是戴某带妻姐殷某到卜某处,卜某当场借了20万给殷某,并按正常的高利贷借贷收续,殷某打了借条给卜某。事后不久,殷某还清了此笔借款。但之后殷某又连续多次向卜某借钱,数额已达数百万,此后的过程,戴某没有陪同,也并不知情。
事情距当时第一笔借款已过去两年多,其间,殷某夫妻两人在山东搞工程,很少回泰。卜某于一年前也参与到他们的工程中,具体合作形式不清。如今卜某称殷某所借款项基本未还。
近期卜某一直骚扰甚至威吓戴某,要求其协助讨债,否则一家人别想太平。尽管从法律角度讲,戴某不应负任何法律责任,但卜某的行为已经严重干扰到戴某的工作和生活,且卜某与黑社会有染。
这种情况下,请问孙律师,戴某应采取何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本很融洽的亲戚关系,因为债务关系搞成现在这个样子,真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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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梦想110(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1-09-17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