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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业限制协议

关于竞业限制协议 老师,您好!
我在上海一家私人企业上班。07年进入公司,从事技术研发岗位,08年左右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竞业补偿金为400元/月。之后11年续订了一份合同,12年转到工艺管理岗位,14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竞业限制协议还是只有原来那份。
我想请问一下:
1. 如果我跳槽原来那份竞业协议是否仍然有效?
2. 竞业协议是否应该随合同、岗位一起更新和变动?即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时,重新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3. 如果我跳槽,是否有权对竞业补偿金金额条款申请劳动仲裁?
4. 上海有没有关于竞业补偿金标准的具体规定?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lq840(上海)
提问时间:2016-02-2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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