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销售稀盐酸,有必要这样罚么?
销售稀盐酸,有必要这样罚么? 本人是经营建材的,也做一些化工的生意。年初不料被有关部门找上门,说我们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将我带到禁毒大队盘问,去后才知道是因为销售稀盐酸的事情,说这东西能制毒。结果盘问了一天,本来说是要罚款的,结果晚上却将我们拘留了(期间还有不少像我一样情况的人),在看守所待了几天,家人申请了取保候审,缴了三万元将我保释出来。但此事还不算完,接着大队将此案件递交检察院,但被检察院驳回,不受理。本想此事就此结束,大不了罚点款算了,谁知大队又把我们叫去,说要修改材料,重新上报。上报后检察院仍不受理,让大队里自己处理。最近大队里又叫我们去,说让我们怎么认就怎么认,否则他们有权利将我们劳教个一年半载的。
这件事发生后我也查了资料,得知这稀盐酸虽是抑制品但纯度太低,视乎不能制毒,我们都是销售到建筑工地除锈、清洗东西用的。还有就是,这方面的知识有关单位也从来没跟我们宣传过呀!
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想请教一下诸位,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吗?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obin2……(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1-09-17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