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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纠纷
房屋转租纠纷 我的房子出租给A,并且于2007年7月20日签订了为期5年(即2012年7月20日到期)的租房合同(允许转租),然后A马上转租给B使用,但是A与B签订的租房合同到期日期为2012年11月20日,而且此事我当时并不知情。重点是现在我要出售我的房子,打算定交房时间2012年8月1日。可是B与A签的合同到期时间是2012年11月20日,我现在要怎么处理A与B的租房日期呢?他们的合同生效吗?现在可以处理吗?还是要到2012年7月20日才可以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lP5630()
提问时间:2011-09-17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