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未婚生子双方都拒绝扶养孩子怎么办?
这是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的
你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