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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去年硕士毕业后入职一家位于北京的央企,合同期为五年,并不承诺北京户口,要看新员工各方面资质予

您好!我去年硕士毕业后入职一家位于北京的央企,合同期为五年,并不承诺北京户口,要看新员工各方面资质予 您好!我去年硕士毕业后入职一家位于北京的央企,合同期为五年,并不承诺北京户口,要看新员工各方面资质予以打分排名,排名靠前者可解决户口。于是我拿到了户口的资格,但解决户口的同时有一份附加协议,要求每个人手写并签名,内容基本为若在五年内主动提出离职,本人自愿赔偿公司10万元人民币作为人才流失及落户的成本补偿。工作至今,有离职打算,请问1)这份附加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若提出离职是否需要赔偿十万元?解决北京户口的时候提出这种附加协议是否合法?2)我若离职,户口是否会打回原籍?若想保留住户口,有什么方法?十分感谢您的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55966142(北京)
提问时间:2016-02-20 19:1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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