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中只约定父母双方各承担一半抚养费,不写具体的数额,是否有法律风险?
离婚协议中只约定父母双方各承担一半抚养费,不写具体的数额,是否有法律风险? 本人不是婚姻破裂过错方,但还是净身出户,目前在离婚协议方面有还有很多达不成共识。因本人收入有限,本人倾向于按月工资30%即2500元支付抚养费,重大疾病医疗费与对方对半承担。
但这个提议始终无法沟通一致,对方要求抚养费以实际发生为准,双方各承担一半。离婚协议中只约定父母双方各承担一半抚养费,不写具体的数额。
1)不写具体金额是否会得到婚姻登记处认可?
2)本人实际上应承担的一半抚养费,有可能会超出婚姻法规定的本人月收入30%乃至50%。如果今后发生争议,是以法律规定的上限为准,还是以离婚协议约定为准?
恳请各位律师给予专业意见建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ahan……(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6-02-20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