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强制执行及费用问题
强制执行及费用问题 我与一律师事务所签定了关于代理一交通事故的合同.采用的是风险付费方式.现在一审二审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准备接受现在的结果.
现在代理律师说,关于强制执行款项要求另外计费.但原来签定合用时并没有这样说,他自己也说,一般如果一审二审都交他们代理的,一般他们是不再收取强制执行款项的费用的,但我这个官司,经历了一审二审,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按照合同,只付给他们3000元.律师说这个官司他们亏了,所以要求强制执行这一项,另外收费.大概要收我4000左右.判决款项是19.3万元.
请问,他这个收费合理不?一定要他们帮我申请强制执行吗?有其他方法拿到钱吗?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以下截一段合同内容,麻烦帮忙分析一下.帮我指出一条最合适的路.非常感谢了!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 XXX、XXX 为甲方与 XXX、某安保公司、某保险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案的一审、二审、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六、根据有关规定,双方商定以 风险代理方式 收取律师代理费:
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交纳律师代理费3000元,另该案无论最终通过法庭调解、庭外和解、强制执行取得赔偿款项,甲方均同意从该赔偿款项超出20万元的部分按10%支付律师代理费(不包括已交3000元)
七、该案最终的赔偿款项由乙方代为领取,并由乙方直接从该款项中按第六条约定扣除律师代理费后支付给甲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aimen……(四川)
提问时间:2009-09-19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