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一句小三没有指名道姓的,连续2次被殴打、还恐吓说出门就找人来砍、杀,我可以告她什么罪?
一句小三没有指名道姓的,连续2次被殴打、还恐吓说出门就找人来砍、杀,我可以告她什么罪? 一句小三没有指名道姓的,(那40多岁的女人本来是和人家老公睡一起几年的了,所有对别人说的都敏感),就这样被人打(脸伤有伤痕,不重,家里的东西被毁坏,包括她冲进来我自己房间,打烂电风扇、计算器等和公用厨房里的东西,不过厨房里被毁坏的东西中有一台电磁炉是她的),最后,第二天还扬言恐吓说要找人来砍、杀,
这样可以告她什么罪,赢的机会多大?可以索要什么样的赔偿和金额数目?会有什么样的判刑?
(在公司她是老总妹妹,应该也不会出处理通知和罚款的了,所有。。。,当时有打110报警的没怎出来就被她的关系领出来了。现在是怕她后面的喊打喊杀,搞得晚上都没睡几个钟的晚晚失眠加轻微的神经衰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14(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9-16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