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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职人员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非在职人员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我在买断工龄后,被确诊患上恶性肿瘤病,丧失劳动能力,多年来没有个人收入,生活艰难。
现在原工作单位上级部门发出文件说,只要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1---6级),就给发放工资或生活费!
但我到劳动部门办理鉴定时,却被告知,非在职职工,不予鉴定!
我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
请问,劳动保障部门真的只保障在职职工利益而非一切劳动者吗?
我还能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吗?或者通过其它途径获得帮助?国家有相关政策法规吗?
我需要有力度、具可操作性的建议。希望有专业的支持!谢谢!
问题补充:我所患疾病的病程长,发展期(潜伏期)可达七、八年,可以肯定是在买断之前就已患病。只是在发作以前难以诊断确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老子的虫(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09-09-19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