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经人介绍认识,相处一年后,因为我怀孕,男方拿出20万买房
你好,在一起的花销,花了就是花了,两个人一起同居生活没有什么所谓的还不还的,房子是捏名字就是你的了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您结婚没有啊,还是同居关系,房子写谁的名,共同花销一般不会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