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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件事,事情经过是这样:年前二十九上午十一时许

杨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件事,事情经过是这样:年前二十九上午十一时许 杨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件事,事情经过是这样:年前二十九上午十一时许,我所驾驶车辆与对方直行车辆发生碰撞,我的车受损严重,当时我头部有碰伤,双方直接报的警,事后初七双方在事故科见了面,双方交谈比较顺利,对方考虑到我的车没有车损,要求把责任划分他全责,双方协商好之后,事故科却不同意,坚持要把责任对分。请问律师,双方协商好了,车管所事故科却不同意,我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6-02-19 09: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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