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借给人15000块,利息2分的,打了欠条的。请问受法律保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与对方存在借贷关系,那么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除此之外,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那么应该按照约定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进行支付。
再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合法被支持的年利率为24%,即每月的利息应该为两分,超出的部分无效
最后,建议您跟对方积极协商,并按照24%的利率计算利息,如果对方不予同意,建议您收集证据后起诉到法院,要求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和合法利息进行支付。
受法律保护,如果不还可以起诉